产品详情

游戏运营备案 游戏出版备案
产品介绍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的规定,国产网络游戏在上网运营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按规定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新闻出版总署也要求经营网络游戏的公司,每款产品需到新闻出版署做一次互联网出版备案,通常也称游戏版号。
办理条件 1、游戏开发或者运营公司取得软件著作权
2、有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
3、游戏产品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4、游戏产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1、申报单位已取得文化厅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申报单位的产品上网运营时间未超过30日
3、需具备完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运营管理措施
4、备案游戏产品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5、备案游戏产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办理流程 1、核实客户办理条件
2、客户公司提供相关材料
3、咨询撰写办理
4、材料经由客户公司签字、盖章
5、提交文化局、文化厅审核
6、文化部复审
7、办理完成游戏备案
1、核实客户办理条件
2、客户公司提供相关材料
3、咨询撰写办理
4、材料经由客户公司签字、盖章
5、提交出版社审核
6、当地出版局初审
7、新闻出版总署初审
8、取得游戏版号
产品优势
应用场景
国产网络游戏在上网运营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按规定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已备案的国产网络游戏应当在其运营网站指定位置及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
注意事项: 国产网络游戏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网络游戏内容的实质性变动是指在网络游戏故事背景、情节语言、地名设置、任务设计、经济系统、交易系统、生产建设系统、社交系统、对抗功能、角色形象、声音效果、地图道具、动作呈现、团队系统等方面发生显著变化。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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